碳交易是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统称,将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,以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。其基本原理是,通过设定排放上限并允许配额交易,使减排成本较低的实体向成本较高的实体提供减排量,从而以最低社会成本实现整体减排目标。这种机制源于科斯定理,即在产权明确的前提下,通过市场交换达成高效资源配置。
《京都议定书》作为碳交易的国际法律基础,于1997年通过并2005年生效,首次确立了发达国家在2008-2012年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平均减少5.2%的量化减排目标。为实现目标,议定书设计了三种市场机制:排放贸易(ET)、联合履约(JI)和清洁发展机制(CDM),允许发达国家通过购买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量(如CDM产生的核证减排量CER)来履行义务,从而利用全球减排成本差异提升效率。 这一框架奠定了国际碳市场的规则基础,并推动了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形成。
“双碳”目标指中国提出的碳达峰(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)和碳中和(2060年前实现净零排放)战略,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行动。《京都议定书》通过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”原则,为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减排提供了制度空间,其市场机制逻辑直接影响了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设计。45 中国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建设,初期覆盖电力行业,并借鉴CDM等国际经验,通过配额分配和交易调节排放行为。4双碳目标要求构建以市场机制为核心的碳定价体系,碳交易作为关键政策工具,有助于降低减排成本、激励绿色技术创新,并推动能源结构转型。
